为更加科学、规范,准确地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,切实落实各项高等学校资助政策和措施,关于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并于9月27日圆满完成。
评定工作开始之前,学院组织专门负责人员对本次工作进行部署。根据文件精神,在班级内成立了评议小组并对评议小组人员名单进行公示。在评定过程中,评议小组认真贯彻相关文件精神,以困难学生家庭经济情况和各项证明材料为依据,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,根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量化指标进行评定打分,最终确定困难生名单并在班级、学院公示。
本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圆满完成,使受到资助的学生切实感受到来自国家和学校的温暖,鼓励他们以优异的成绩来回报祖国、回报学校。此外困难生认定工作的圆满完成为学院后续的助学金、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评定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支撑。
文:刘珈宁 审核:辛长征